塑料消泡剂使用注意事项
塑料消泡剂适用于热塑性聚烯烃,例如: PP、LDPE、HDPE、LLDPE、EVA、生物降解塑料、再生塑料等。如:薄膜、餐具、板材、片材、管材、异型材等,可用于挤出、注塑、压延生产。 它与这些塑料具有良好的相容性,可以与无机和有机填料相容。 塑料消泡剂的注意事项包括:
使用本产品前,避免真空包装破损、受潮、受潮;
混合后的塑料和塑料除水母粒应在8-48小时内用完; 否则,除水母粒会与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反应而失效,并可能造成滤网堵塞、产品表面出现白点现象;
根据塑料的含水量,添加量要适中。 塑料中的水分相当于塑料消泡剂自身重量的吸水率。 塑料消泡剂必须与塑料中的水分完全反应。 塑料除水母粒(塑料消泡剂)不得残留在塑料制品中,否则二次延迟反应会对制品造成损坏;
对于水分较多的基材,不建议增加添加量,否则容易降低产品的力学性能,建议进行适当的干燥;
不允许将塑料脱水母粒与基材一起加热干燥;
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,如有漏气请勿使用。 未使用完的塑料脱水母粒应尽快热封包装。